进看守所是不能带手机的,被拘留的人必须进行搜身检查,非生活必需品以及现金都有看守所统一保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的人,应当对被拘留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一、进看守所要注意以下规矩:
1、看守所只能寄日用品或钱,不能寄食品;
2、寄钱一个月最多五百块;
3、衣物不能带有金属物质,包括裤链都不可以是金属的;
4、衣物不能带有绳带;
5、衣物不能有领,要圆领的;
6、带上拘留或逮捕通知书,还有本人身份证,没有通知书是不可以寄的。
二、进看守所是否会留案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仅仅是被行政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
2、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
总之,在司法实践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并且不能带有金属物质,对于需要打电话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并在48小时内予以安排。
一、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在哪?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根据《看守所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的人,应当对被拘留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