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租房提取(租赁发票出具当年办理1次提取)。
2.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提取最高标准按当年当地廉租房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乘以租房面积核定。当前标准为972元/月(13.5×72),职工本人与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当年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提取金额以十元为单位。
4.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未婚及离异或丧偶未再婚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证明。
5.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提供配偶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
6.职工须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业务(未办理联名卡职工可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到中心前台相关银行驻点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