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期限是15天,具体如下:
1、交警现场抓的,当场开罚单的,这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付款,超过15日,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2、到违章处理大厅开票的,一旦将票打印出来,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付款,超过15日,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总额;
3、违停贴条的、监控抓拍到的,此类没有交款时间限制,也不收取滞纳金,但也要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否则不给检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