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在男方领结婚证可以在娘家离婚。离婚时,双方都需要出具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接着男女双方要一起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审核通过后,男女双方要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