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待遇。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临时工没有合同工伤如何赔偿
1、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待遇。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工伤,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临时工没有签订合同工伤如何赔偿
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不能主张工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临时工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如发生工伤(伤亡)事故,单位未申报工伤认定,可由本人或亲属自发生伤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伤残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3、按照上述工伤申报等程序办理后,可先向单位要求支付工伤待遇,若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从工伤基金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