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凡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
【法律依据】:
《德州市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
(一)大力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能力,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经认定给予100—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国内外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支持,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二)加快引进培养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转化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德州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的,给予50—100万元科研资助,每月发放5000元—10000元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