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实践中,许多借贷式诈骗的行为人在归案后,总会提供借条等证据,并辩解称其与被害人之间是民间借贷纠纷。区分借贷式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综合判定:
(1)行为人借款前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2)行为人借款时是否采取了诈骗手段。
(3)行为人借款后的实际用途。
(4)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原因。
(5)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后的态度。
一、如何界定经济纠纷与诈骗罪
两者之间根本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系民事纠纷。
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要在综合考察以下客观情况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1、审查行为人主体资格;
2、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履行合同的能力;
3、行为人是否有积极履行合同的行为;
4、考察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5、考察行为人在对方当事人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后的表现。有学者强调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发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亦可产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而且注重考察事后是否挥霍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等。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
一般来说,两者比较容易混淆的,就是典型的借钱不还的问题。借了钱,债务人打了欠条,然后没钱还,如何界定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真的很难说。但按照目前我国刑法疑罪从无原则,在无法区分诈骗还是经济纠纷且没有证据证明诈骗时,应当以经济纠纷来定论。
二、朋友不承认借钱拒不还钱能否告对方诈骗
朋友不承认借钱拒不还钱能否起诉对方诈骗取决于情况。借钱后对方不承认借款事实,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持借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诈方式,以贷款的形式骗取公私财产后不承认,则定性为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