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是指对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对其犯有的几个罪名进行合并处罚,并按照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但并非所有这种情况都可以要求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成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其他罪行。审判机关按数罪并罚原则和方法对一人犯有数罪的合并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