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2、收养的原因;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6、收养开始的时间;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