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通用条款可以改。合同当事人在成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要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即为有效的合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