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要约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被要约方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内容以及条件等,要求被要约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二、按期答复。被要约方接到要约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后,应在要约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三、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以书面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后合同的生效时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的延伸,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第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第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1、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对确认和证明劳动合同内容及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事实,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变更的实体程序是什么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解除合同的前置程序的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如果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