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重新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增量指标填报申请按钮,阅读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点击确认,获取短信验证码,申请完成即可。(单位和个人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因逾期未使用造成指标作废的,自指标作废之日起2年内不能再提出申请增量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