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2、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3、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
一、行政复议是司法行为吗
行政复议不是司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行政行为,即以依法裁处纠纷为宗旨的行政司法行为;
2、行政司法行为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司法职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及调解机关;
3、行政司法行为的对象是和行政管理有关的行政纠纷以及民事、经济纠纷,这些一般都由法律给以特别规定;
4、行政司法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依法行政的活动,即行政机关依法裁处纠纷的行为;
5、行政司法行为不同程度地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但它对纠纷的解决一般都不具有终局性,所以原则上也具有可诉性,不服行政司法决定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了什么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这是此次《行政处罚法》修订的新增条款,是裁量基准在我国首次进入中央立法文本,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具体落实,是我国裁量基准法治化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行政执法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所适用的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