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也遇到了一个案子,看似很简单,到执行的时候,出问题了。
很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在起诉前去世,债权人起诉了包括配偶、子女在内的继承人。提交的证据包括一份配偶签字确认债务真实性以及自愿每月还款一定金额的书证。诉讼请求为:1、继承人承担债务及利息;2、继承人承担诉讼费。
案子很简单,一审完全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到执行阶段,问题来了,判决主文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但是根据执行局调查债务人在两级法院有多个执行案件,早在去世之前就已经是被执行人。所以结论就是,继承人没有继承任何遗产,执行案件终结。
如果债权人一开始找了律师咨询一下,诉讼重点放在配偶的债务加入上,其他继承人不变,这样执行就有重点,也能对配偶采取一些执行措施,会不会债权人的损失就没有那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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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真的不是想免费就可以免费,免费的话,就不能用律师身份干活儿啦,受到很多限制的。
大舅让我帮他弄一个借款合同纠纷,写起诉状这些都好说,霹雳啪啦一阵就写好了。然后就是立案,这个因为我不是代理人,必须大舅本人去,我想着告诉大舅要哪些东西他自己能应付吧。结果大舅愣是没按照要求,立案就立了两次。
开庭当天,虽然我提前和大舅说了,我也不是代理人,也不是你近亲属,法官肯定不会让我说话,大舅不信邪,总觉得都是亲戚怎么不能帮着说话了。果然开庭当天,我被书记员安排的明明白白,坐在旁听席,告诉我一会儿不让我讲话就不许讲话。到质证环节,大舅哪里明白质证是什么呀,求救的小眼神看着我,我又看着法官,举起小手,问能不能我来回答,得到的是法官无情的拒绝。所以整个庭审,大舅迷茫无辜,我呢无奈又不能说话。
还好最后呢法官给判了对方还款。这个时候问题又来了,对方没钱呀。大舅气呼呼说,我知道他有房子有车子,就在那哪儿哪儿哪儿。但是知道在哪儿哪儿是没用的呀,首先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是债务人的,其次不知道具体房产证的地址,你得给出初步证据给法院,让执行局去查封。呐,这个时候如果是律师,他就可以拿着诉讼材料去房管局和车管所给你查,其他人都不可以的呢。
所以你看,不是律师不想免费,而是你要用律师身份做事,就要得到律所的同意,要得到律所的同意 ,你就得花钱和律所签订合同,否则你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幕后军师,前台的事情还是得自己来,还是有很多不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