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以下的3种证据:1、可以证明让夫妻中的一方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份证;2、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要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3、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