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挂失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章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补办行驶证手续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申请表;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表,把照片及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拓印帖在后面;机动车登记业务过程记录单,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此表不需要填。
(2)填好的资料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受理窗口受理(验车场旁)。如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就要排队验车。
(3)受理后到机动车注册登记办证大厅窗口拿驾驶证、行驶证待办凭证。
(4)15个工作日后,再回办证大厅拿行驶证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