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追讨欠款的诉讼需要下列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