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宾馆洗澡摔伤宾馆有没有责任
要看酒店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宾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双方不能协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的法定赔偿项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业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业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业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业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业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业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