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二手房被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利息和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由于抵押涉及到第三方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抵押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只能解除抵押合同。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建议购房者可以查看房地产权证上是否有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抵押登记章,购房者也应该要到房地产登记中心核实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