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需要做账的。
不过个体工商户做账要求和公司不同,做账方式也不同,个体户做账有复式账和简易账。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简易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