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收购不属于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由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公司收购不在上述范围,故不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_x000D_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_x000D_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