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并无统一补助规定,但是生育保险中,五胞胎会有产假的延长。因此,带薪休假也可算作一种补助。
一、女职工都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现行法规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二)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二、计算生育保险报销
一、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二、顺产情况下的补贴:
(之前一个年度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难产情况下的津贴:
(之前一个年度职工的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1、正常生育:3(个月)x工资;
2、晚育:3.5(个月)x工资;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4.17(个月)x工资;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4.67(个月)x工资。
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生育保险断交后续交还能报销吗
中断缴费,并且中断不超过一个月以上,补缴中断的费用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1、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12个月。2、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3、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