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公证遗嘱的存放问题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有些人在拿到公证书以后,会同时自己保管公证书及遗嘱,但也有些人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去世之前就一直是让公证机构保管遗嘱和公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询问一下公证机构的保管费,能接受得了的话就交给公证机构。
一、遗赠公证过了是否还能取消
遗赠公证书可以更正,也可以被撤销。但这都是有条件的,遗赠人办理公证遗赠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如果公证遗赠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