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在员工患病或因工受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保障措施。具体支付标准由以下两个方面决定:1. 连续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乘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如果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赔偿。例如,某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了5年,每月工资为5000元,而他在工伤期间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给他5×5000=2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那么公司还需要向员工支付25000元和(25000÷5000)×3000元,即15000元的补偿金,总计400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经过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判决,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帆历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态陵搜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