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追加当事人是指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将其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列为诉讼当事人。追加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公正、公平的诉讼程序和判决结果。同时,追加当事人还可以使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到更好的保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自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被其他当事人提出参加诉讼的请求。如果法院认为补充其他当事人有利于审理本案,可以予以准许。但是追加当事人的时间、程序和条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需要当事人注意。其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要求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在开庭前或者开庭后未超过第一审判阶段的期限内。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需要经过其他当事人同意或者法院许可才能进行。在程序方面,追加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果法院认为该申请合理、证据充分,可以予以准许。在条件方面,追加当事人的资格与本案的性质、当事人的身份、权利义务等因素有关,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在离婚诉讼中,只有原告和被告有资格参加诉讼,其他第三人一般不可以追加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