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公证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人员应携带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未取得产权证;
3、双方已起草协议书。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所有权;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护原则等。一般来说,双方的签名和合同日期是空缺的。公证员审查修改协议后,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