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微信聊天记录能够作为离婚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微信聊天记录等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_x000D_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_x000D_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_x000D_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_x000D_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_x000D_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_x000D_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