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还能再次仲裁吗在当事人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后,还能够再申请。但是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且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来提出申请。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
(4)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如果仲裁庭对劳动争议已经作出裁决,则对双方之间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作出了决定和结论,其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重新得到了确定,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撒诉。
仲裁后还能再次仲裁吗
仲裁后不能再次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