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的赔偿是:
1、双方事先约定赔偿计算办法的,以此数额进行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者适当减少。
2、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可以催促签订合同,超过合同签署的有效时限后,乙方可以撤回投标,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可以到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