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使用流程
医保卡适用流程如下:
1.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不住院的情况下可凭医保卡直接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即支付诊疗费、药费等。注意要在医保指定的窗口办理,医保卡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如果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各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例如花一万报销比例大约在55%-65%之间。
3.在一般的医保指定药店,我们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证医保卡里有足够的钱,如果钱不够要自己再把钱补上。
二、医保卡使用范围限制
医保卡适用范围限制包括:
1.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待遇及规定的其它医疗待遇。
2.医保卡使用的时效范围: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下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交月的下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帐户部分除外。
三、不能使用医保卡的情形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
2.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
3.自购药品的,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6.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