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需满足以下条件:1.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广东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的。
2.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广东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
4.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报名。
5.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报名。
6.在广东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7.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法律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等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五条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七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八条 对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2014年起可在我省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