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有外遇离婚,法院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2、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执意要离婚,而且能提供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男方不同意如何能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在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关的标准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二、老婆要离婚, 我不同意怎么办?
老婆要离婚,不同意的处理方法:
1、夫妻双方中,一方要与另一方离婚,则双方可以冷静下来共同协商,可以选择维持原有婚姻关系;
2、若协商不成,一方执意要离婚,可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则另一方做好参加应诉的准备。
要求离婚的一方如果已经搜集了另一方方婚内出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已分居两年以上、一方存在抛弃家庭成员、吸毒、赌博、重婚、有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相关证据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确认证据真实有效且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
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可以而并不是必须,因此如果有这几种情况的,并不是必须判离,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也可以不判离。
具体来说,当事人离婚的时候,以下几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
1、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证据;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证据;
3、配偶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证据或者配偶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证据;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证据;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证据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证据;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确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9、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证据;
10、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