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解放路以东、马村路以西、凤阳路以北、治淮路以南原属于师范附小或行知实验学校的学区划归蚌埠市龙子湖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元实验小学;
2.解放二路以西、交通路以东原属于龙子湖实验学校的学区划归凤阳路第二小学;治淮路以南、新淮路以北原属于淮滨路小学的学区划归师范附小;解放路以东、治淮路以北原属于淮滨路小学的学区划归筹建中的珠城路学校(九年一贯制),珠城路学校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按原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以上区域2021年6月至2027年6月六年内实行原学校和现公示学校双向选择。
具体可咨询教育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
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