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的主观方面如何举证
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举证,检察院可以通过提供被害人伤害鉴定结论;犯罪人员实施伤害行为的视听材料,举证犯罪人员主观上存在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故意伤害罪怎么取证
1、在犯罪主体方面必须证明:
(1)如果系轻伤害,犯罪嫌疑人应为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如果系重伤害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应为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证明:
(1)犯罪嫌疑人具有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如果系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具有伤害的故意,但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一种过失或者意料之外的主观心态;
(3)犯罪的动机可以有多种多样,但应查清。
3、在犯罪客观方面,必须证明:
(1)具有非法侵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对被害人身体的伤害达到法定危害程度,包括轻伤害、重伤害或者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3)犯罪嫌疑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的伤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在犯罪客体方面,必须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即对被害人完整的人体组织或者正常的器官功能的非法损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举证。检察院可以通过提供书证、物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证据,证明犯罪人员主观上存在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