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合同是指双方相互承担支付义务的合同。销售合同是典型的双重合同。双重合同和单一合同之间的区别:
1、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件是:在同一双重合同中相互负债;先后履行顺序;双方债务已到期;另一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另一方未履行或约定履行债务;
2、首先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是:在同一双重合同中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
3、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是:在同一双重合同中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能力显著降低,不能处理支付义务的实际危险;先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