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二、户口未迁回如何处理
1、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按照这项规定,毕业生只要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口留校协议即可暂时由学校免费保管,在这二年免费保管档案期间。该生档案仍旧属于学籍档案,学校无法给该生出示有关人事关系的证明。尽管有国家政策,许多学校在办理这项服务时很慎重,需要办理的大学生需要了解本校政策。
2、在无人事权的单位就业,就业后还可以选择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在这方面很多大学生存在误解,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学生担心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实际上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多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政策规定会有所不同,如辽宁省是要求由辽宁省教育厅接收;而黑龙江省则是人事厅统一接收;还有的省市要求应届生档案户口派回省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是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这就需要毕业生咨询当地的接收单位,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在有人事权的单位就业,就业后把档案和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工龄会在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口管理部门。
4、选择与毕业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此协议期限一至三年不等,期满后可续签或是终止协议。在协议期内,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材料保管、查询;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升学、就业、考研、结婚等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代收党费,进行年度考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您大学毕业时忘记将户口迁回,可以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在无人事权的单位就业,就业后还可以选择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等。相关法律咨询问题可直接联系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