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关于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或者直接写证明),为服刑人员之(亲属关系),现居住于(详细地址),家庭成员人,其中,男,1953年出生,无业,每月领取困难补助元,(写清各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需要写清收入状况),家庭年总收入为元,人均收入元,确系家庭困难(特别困难),特此证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年月日村委会的证明不行。至少要乡镇一级的,并且最好有司法所和派出所的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