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被拍有以下的处罚:
1、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2、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同时,还要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是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那处罚更加重:
1、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最新2010年4月1日将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