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定额调整部分,今年广西的定额调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44元,相对于去年的46元有所降低。挂钩调整工龄部分,广西此次对于年限的调整从去年的1.9元降低到了1.8元,幅度不大,每人每月增加的幅度降低了0.1元,可以接受。挂钩调整比例部分,今年的比例与去年的比例持平,都是1.2%,没有变化。倾斜调整高龄部分,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以增加年限的3倍,70岁增加3元,71周岁增加6元,80岁增加30元。相对于去年的5元有所降低。倾斜调整艰苦边远地区部分,今年倾斜5元,相对于去年的8元也是降低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