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多的外来人口的子女在网提问的就是关于自己的子女在石家庄如何入学的,这个根据目前市教育局的相关政策只要满足条件就是可以的,提交资料就可以入学的,接下来就由网给各位介绍一下关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的。
石家庄市外来人口子女上学要求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比往年,今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更加规范、惠民!
报名地址
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一)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一家三口除了有市内户籍和“新三区”户籍的人之外,其余都要有2017年5月31日之前下发的居住证。例如,如果居住证的上时间是6月1日,则无效!)
2.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石家庄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有营业执照的经商人员是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的—但是注意时间!)
5.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入学)。
(二)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外县(市)、区户籍,另一方为本地户籍,而该随迁子女需在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同样须提供上述“五证”。其中,本地户籍一方无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或经商证明。(有本市市内户籍和“新三区”户籍则不用办理居住证和务工或经商证明,反之,如若不是,请准备好好证件:证件日期在2017年5月31日前的有效)
(三)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但该儿童为外地户籍,其入学时除提供家庭户口、住房等证件外,还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在石家庄市办理的《居住证》。
有本市市内户籍和“新三区”户籍则不用办理居住证和务工或经商证明,反之,如若不是,请准备好证件(证件日期在2017年5月31日前的有效)
报名条件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新三区的除外)需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从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需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
上面就是关于石家庄市的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的,这个只要满足上面的条件就是可以去办理的资料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的,这个是关系到自己孩子的上学问题的,尤其是居住证很重要的,也可以在网络报名的,了解更多法律法规就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