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押金不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收取押金是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