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交以下申报房屋抵押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必须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要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深圳房屋抵押登记办理
深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证明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2.相关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子进行估价评估,确定可信贷款的额度。
3.评估后房产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登陆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将正式发放贷款,抵押贷款人将按抵押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怎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
(一)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公积金贷款除外。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四)登记
1、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2、受理申请。
3、审核。
4、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