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由谁来垫付费用?

律师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可以由伤者自己垫付或是肇事者垫付,都没有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保险垫付。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怎么理赔?伤人那块谁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可以由伤者自己垫付或是肇事者垫付,都没有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保险垫付。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伤人垫付医药如何报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所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在出院后向责任人进行主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谁垫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由原告预交,但此时原告仅仅是垫付,一般最后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出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出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肇事方方无责任的,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由责任人承担;肇事方有责任的,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但不强迫。若是肇事方不垫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可以先自己垫付、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情况:

(一)肇事方垫付:

1、肇事方方无责任的,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由责任人承担;

2、事方有责任的,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但不强迫。

(二)双方协商:

建议交通事故双方先进行协商,要求责任方进行垫付;

(三)自己垫付:

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

(四)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若肇事方有车险,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要求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具体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递交索赔:

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提交的证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确认理赔:

投保人对车辆定损清单没有异议,即可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将相关凭证交给保险公司。

5、理赔付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索赔权益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支付赔款,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理赔甚至可以被保险人授权直接将赔款转账至第三方。

6、协助追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五)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就推流程如下:

1、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2、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当事各方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核。

3、当事人对调解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

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4、进行调解。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七)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的流程:

1、立案,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相关材料,包括:

(1)受伤者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6)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7)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8)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9)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庭前准备,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

3、开庭审理,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裁判,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交通事故伤人后谁垫钱

赔偿由主要责任人负责,(1) 发生事故后主动联系伤者,积极垫付必要的救治费用,既展现出良好的责任担当,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取得伤者谅解;(2) 垫付费用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当保存好支付凭证,比如要求伤者一方出具收条或留存银行转账凭证,留存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票据或押金收据等,便于以后准确核算各方支出的金额;(3) 如果双方未取得足够互信,可以直接将费用支付给伤者就诊的正规医院,从而避免大额现金的交接;(4) 双方可以相互配合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无须进入诉讼程序,如果确有必要通过诉讼解决,垫付费用一方可要求法院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垫付的费用进行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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