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或学位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或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
学历教育个税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