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必须要在其具
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自己手书全部遗嘱内容,表明自己的真实意思,否则自书遗嘱可能无效证遗嘱则必须要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作出,否则无效。两种遗嘱本身并无效力高低之分。如果同时存在上述两种形式的遗嘱,且内容抵触的,应当以后立的那一份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
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
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