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子女监护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
2、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兄弟姐妹等,以及其他亲戚朋友;
3、监护人的任命一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顺序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