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国烟草专卖局在执行烟草专卖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细节进行规范的文件。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内容丰富,覆盖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颁发、销售控制、烟草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管理。其中,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颁发条件是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中的重点之一。细则规定,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从事烟草专卖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并能够保证与烟草专卖有关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此外,在销售烟草制品方面,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各类销售场所在销售烟草制品时应当遵守的规则。细则明确规定,禁止在学校、医院、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烟草专卖店,同时要求全部销售点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另外,在吸烟警示图标的使用方面,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也做出了具体规定。细则规定,吸烟警示图标必须印制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并采用这些标志前, 各单位应在业务范围内充分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不吸烟利人利己的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烟草专卖经营者的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应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制造、加工、贮存、批发或者零售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