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需要的条件如下: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
不能开专票的情形有哪些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