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在自助机上用。
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依托银行现已遍布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为参保人实现持卡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支付以及异地资金划拨等提供支付结算手段,从而推动“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目标的实现。
其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用于现金存取、转账、消费,暂不支持贷记功能,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社会保障卡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主要费用是由政府承担的。这个主要费用不是大家见到的这张卡本身,而是在卡后面的系统建设、维护,以及人工成本的大量支出。
至于卡本身是对持卡者原则上只收取工本费,就像居民身份证在发证时也只是收取工本费是一样的。此外,发卡成本和收费都是由各省财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标准的,大致的工本费是20—2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