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软件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申请人盖章或签名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软件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证明的复印件、其他软件名称变更和补充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十六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十七条
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长×宽)纸张。